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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:警惕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 杜绝“罚没式财政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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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经济下行压力,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吃紧,但越是这种时候,越要警惕和抑制“罚款冲动”“搞钱冲动”,把眼光放长远,学会“放水养鱼”“留住青山”,切莫竭泽而渔。

警惕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

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并称为“三乱”,由此产生的一些新闻事件屡见报端。以罚代管、逐利执法、过度处罚等问题也饱受社会诟病。

8月17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提出,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决避免乱罚款,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,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。

《意见》发布后,“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”的表述备受关注。北京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程宇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当前经济处于下行周期,同时还有疫情因素,形成一种雪上加霜的叠加效应,这种效应作用在市场主体身上,就形成了收入不断下降,利润越来越少的局面,也导致很多地方政府财政紧张。

他说,在这种背景下,更需要地方政府想尽办法来保护市场主体。国办出台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,目的正是保护市场主体,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优化营商环境,也表明中央在想尽一切办法来降低企业和经营者的成本,抑制地方政府的“罚款式创收”的冲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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