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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:警惕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 杜绝“罚没式财政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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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去年有媒体调研发现,北方某山区县一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亿多元,而交通违章罚款就“创收”3000多万元,撑起了可用财力的1/3。国务院督查组暗访发现,部分交警为完成创收任务,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,有货车司机反映,“拦下来啥也没说就让我出示行驶证驾驶证,我把行驶证驾驶证递给人家,人家给打出一个罚款单,这都习惯了。”更匪夷所思的是,某地居然可以提前缴纳一个月罚款,“充值包月”后就可以随便违章。

一些地方还将手伸向了企业。比如去年底被通报批评的河北霸州,向辖区内乡镇、街道、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,开展运动式执法,逐利式、“无差别”地向辖区内数千家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薅上来总计6700万元的巨额罚款。

这些地方政府的“罚款冲动”,主要源于“缺钱”的现实困境。但一缺钱就想着从企业、个人头上“薅羊毛”,实在是短视且有害,很容易陷入“财政缺钱—罚款搞钱—营商环境恶化—企业用脚投票—税基减少—更加没钱”的恶性循环。罚款解了“燃眉之急”,但对营商环境、法治环境的破坏是相当长久的。

今年6月以来,国家分阶段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聚焦交通物流、水电气暖、地方财经、金融、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领域。坦率讲,这些领域的“三乱”问题长期存在,社会反映强烈。

据报道,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“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、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、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、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、强制捆绑销售、乱检查、乱罚款”等问题。

标签: 警惕 罚款式创收 冲动